中国政府网站消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这是我国网络安全保护的重中之重,是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就是保国家安全。
条例指出,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未经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或者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授权,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可能影响或者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活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是网络安全领域的命脉所在,相对于《网络安全法》而言,《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条款内容更加详尽、方法更具操行性、安全保护标准更严格,而且对《网络安全法》中规定安全检测评估机制等进行了创新,保证能够最大程度实现互联网领域中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消息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