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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倒计时!这些知识提前了解!

发布时间:2025-03-14  /  浏览次数:98次
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知法普法 维权有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1
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
如与商家沟通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请求消费者协会协商解决;
3
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监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情况;
4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要注意和掌握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据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否则,有理也会输掉官司。

 

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知悉真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依法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获得知识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维护尊严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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